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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明扬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明扬塑胶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明扬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明扬塑胶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桥东路北五街209号1号楼101室(北纬 23°2′15.778″,东经 114°7′5.747″),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16500m2,建筑面积15050m2。项目主要从挤出片材、塑胶包装材料的加工生产,一期项目年加工生产挤出片材 405 吨。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25〕745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24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邓伟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照片需清楚拍到设施主体及排放口)
东莞市明扬塑胶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公示说明.jpg 912.7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明杨塑胶有限公司(一期)调试报告.pdf 1.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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