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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投资建设的“子长市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复产及技术改造项目”中洗煤工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我单位子长市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复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已竣工部分开展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配套未建设的尾矿浮选工艺及原煤棚等后期建成后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现将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及配套环保设施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子长市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复产及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验收)建设单位:子长市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子长市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业场地内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项目在原厂区建设,厂区面积约21333平米,技改项目占地17772平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技术改造,拆除原来60万吨产线,重新建设年产120万吨高标准水洗煤设备及配套尾矿浮选设备,对厂区及道路进行硬化改造,改建雨水、污水收集和循环系统,翻修原厂区内办公及员工生活区房屋,新建原料和产品堆放场地等。(目前配套尾矿浮选设备及原设计的原煤棚暂未建设,后期建设后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水洗煤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因此开展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调试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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