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
2025-12-17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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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

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选址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天鹅路一街36号。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22504m2,建筑面积13386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包装纸盒、纸托模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33吨、包装纸盒500万个及纸托模具120吨,一期验收年加工生产包装纸盒250万个。

(二)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碧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672号。

(三)验收范围

项目本次为一期验收,验收设备为7色印刷机1台、覆膜机1台、贴合机9台、平刀机4台、圆刀机4台、啤机2台、V槽机1台、介样机1台、流水线7条、包裹机1台、烘箱13台、压泡机9台、天地盖机6台、贴衬机3台、自动称重机1台、条码打印机2台。

二、工程变动情

三、环保执行情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粘盒、烘烤、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粘盒、烘烤、印刷工序未收集到的废气经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西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其余厂界可达到(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项目夜间不生产,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胶膜、废纸板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版液、废印版、废抹布、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监

根据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BST20251205-14)内容,项目DA001粘盒、烘烤、印刷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VOCs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项目西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其余厂界可达到(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

五、验收结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同意通过一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

(一)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设单位应做好各项日常台账记录。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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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验收意见.pdf 1.4 MB , 下载次数 1

附件2: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doc 9.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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