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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众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众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山东众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共6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利用现有1#生产车间(西车间)做为主要生产场所,实际购置数控车床、加工中心、螺丝机、磁钢机、绕线机、高频加热机、组装流水线等配套设备共101台,废气配备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及焊烟净化器;建成后实际产能为电动压缩机20万台。该项目未分期建设,本次验收工作为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整体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浸渗、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和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浸渗、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排气筒DA002已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要求,排气筒均已设置永久采样口;采样口已设置检测平台。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采用合理布局进行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组装检测过程产生的不合格配件、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下脚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均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配件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厂家;危险废物包括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清洗过程产生的超声清洗废液、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管理
我公司已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环保组织机构及职责、建设项目、应急管理、三废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各环保设施岗位运行维护情况均建立了有关记录且妥善保存。已结合厂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众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备案。
建设单位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众诚新能源20万台电动压缩机项目验收报告最终版.pdf 13.1 MB , 下载次数 1
附件2: 众诚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验收意见_01.pdf 2.0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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