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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对广东迪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检测单位、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代表组成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广东迪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缸厂路25号1号楼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511平方米,总投资70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改性塑胶粒、色母粒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改性塑胶粒850吨/年、色母粒350吨/年。本项每天工作8小时,每天1班制,年工作日计300天,年工作2400小时。项目员工人数约为65人,均在项目内食宿。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验收报告表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5工作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382542934@qq.com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1: 广东迪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广东迪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167.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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