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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兴一路11号之一1栋3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
公示的内容: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兴一路11号之一1栋301室,总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钟表配件和玻璃钟表配件的加工生产,年产五金钟表配件8t和玻璃钟表配件8t。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1866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第一次调试
调试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林尖兵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或电话反馈
附件1: 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调试报告.pdf 572.6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投产前调试公示情况说明.pdf 813.3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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