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岩川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迁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岩川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迁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岩川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迁扩建一期建设项目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文裕路2号之一3栋401室
建设单位:岩川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迁扩建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739m2,建筑面积1739m2,项目主要从事UV电子胶、电子环氧树脂胶和电子硅胶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UV电子胶47.3114吨/年,电子环氧树脂胶38.9932吨/年、电子硅胶24.5497吨/年。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田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217058191@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附件1: 44-改岩川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迁扩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179.2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GDSZ[2025.12]第1020号 岩川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 验收 废水 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无组织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噪声(1)(1).pdf 14.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33-改岩川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迁扩建一期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pdf 1.0 M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