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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鑫晋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广东鑫晋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鑫晋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金富东路3号,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 23°1′56.337″,东经 113°52′15.118″。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地面积6050m2,总建筑面积8134m2,项目从事机箱外壳、智能装配机整台钣金、电气安装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机箱外壳6.6万件,智能装配机整台钣金2.2万件,电气安装板6.6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东鑫晋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东莞市致环生态有限公司编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5】2516号。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441900MAELYMN2X0001Z,有效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验收情况: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调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投入环保验收工作,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
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报告表审批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均与环评审批一致,符合验收合格要求。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20%。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报告表审批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均与环评审批一致,符合验收合格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开通会员可解锁*“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并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选址、产品和产能、生产工艺与环评及其批复的内容一致,无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管道,引至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清洗废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更换,清洗废水产生量为684t/a,经专门的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零散工业废水资质的单位(东莞中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1、烤粉、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烤粉的过程中环氧树脂粉加热成熔融状态,然后自然冷却固化成表面涂层,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以NMHC表征;项目喷粉烤粉前的批灰工序使用到原子灰涂抹在工件表面的凹陷部位,以此来填充凹陷部位,常温下原子灰性质稳定,但在喷粉后的烤粉过程因加热烘烤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根据原子灰的成分,有机废气主要是苯乙烯,以苯系物、NMHC、TVOC表征;项目烤粉工序加工过程中,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
项目所使用的隧道烤炉以天然气作为能源。天然气燃烧尾气的主要成份为颗粒物、NOx、SO2、烟气黑度。
项目将烤粉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
2、开料、焊接、打磨工序
项目开料、焊接、打磨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以颗粒物计。由于项目颗粒物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3、喷粉工序
项目喷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粉柜自带的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将未被回收部分在车间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5~80dB(A)。在采取墙体隔音、减振和降噪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昼间≤6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来源于员工活动,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废包装材料、环氧树脂粉(经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回用于生产)。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东莞市寮步宜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原辅料包装、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脱脂废液、废活性炭等。项目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广东粤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鑫晋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正常开工,设备正常运行,工况达到90%,满足验收检测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烤粉工序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广东鑫晋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东环建【2025】2516号),项目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的去除效率取85%。根据监测报告计算的实际处理效率得,项目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烤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86.8%~90.8%、苯乙烯的处理效率为85.3%~90.1%,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效率基本符合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广东鑫晋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LHBG251024020),根据监测结果可得以下结论: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2、废气
烤粉工序废气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苯乙烯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与烤粉工序一同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其他窑炉二级排放限值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较严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其他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开料、焊接、打磨、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测点位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要求。
4、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已遵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验收期间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经营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下表。
公司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广东鑫晋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东莞市丰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鑫晋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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