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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鸡东县惠丰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鸡东县惠丰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明德乡明德村
建设单位:鸡东县惠丰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鸡东县惠丰粮食经销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占地面积9416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有1座日烘干能力200t/d烘干塔配套1台4t/h生物质热风炉,年烘干玉米2000t、水稻2000t。1条大米加工生产线,年加工大米1726.8t。本次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建1座日烘干能力300t/d烘干塔配套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本项目年烘干玉米新增54000t,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烘干玉米总量为56000t,水稻2000t,大米加工1726.8t。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张明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1: 惠丰验收意见.pdf 157.6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2025.10.31-初稿-验收-鸡东县惠丰粮食经销有限公司.docx 15.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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