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卓冠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天津宝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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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卓冠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委托天津华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天津卓冠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3?id=51211t6wzb)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天津卓冠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肉鸡养殖项目

建设地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镇前普贤坨村

投资金额:2000万元

建设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45166m2,主要工程内容为建设鸡舍及配套设施,总建/构筑面积22830m2,场区建有鸡舍、饲料筒仓、办公室、消毒间、更衣室、柴油发电机房、储物间、工具间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同时配套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公用设施和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2、声环境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样品现状评价结果如下:pH、硝酸盐(以N计)、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汞、铬(六价)、铅、铁、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9项检测项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Ⅰ类标准,氰化物、总硬度(以CaCO3计)、镉等3项检测项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Ⅱ类标准,亚硝酸盐(以N计)、砷、硫酸盐等3项检测项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氨氮(以N计)、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氯化物等5项检测项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氟化物等1项检测项目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等1项检测项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Ⅰ类标准,总磷(以P计)等1项检测项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总氮(以N计)等1项检测项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为劣Ⅴ类。总的来说,本项目评价区潜水含水层水质较差,为Ⅴ类地下水,即化学组分含量高、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的地下水。

4土壤环境

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样品现状评价结果如下:本项目场地内监测点(T1、T2、T3监测点)及南侧耕地、东侧耕地监测点(T4、T5监测点),镉、汞、砷、铅、铬、铜等6项检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其他”风险筛选值标准,锌、镍等2项检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氨氮、总磷、pH等指标暂无农用地土壤质量标准,仅列出现状值,不进行评价。

5生态环境

生态系统统计:调查范围内耕地(农田生态系统)占比最大,面积约101.98hm2,占比为87.36%;其次为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面积为6.24hm2,占比5.34%;其次为居住地(城镇生态系统),面积为6.24hm2,占比5.34%;其次为工况交通(城镇生态系统),面积为6.24hm2,占比5.34%;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占比最小,面积约0.27hm2,占比0.23%。

植被类型统计:调查范围内农作物占比最大,面积约67.1203hm2,占比为54.40%;其次为非植被区,面积为44.8346hm2,占比36.34%;水域面积约8.5702hm2,占比6.95%;林地占比最小,面积约2.8544hm2,占比2.31%。

野生动物分布:通过现场调查、走访咨询及资料调查,项目区及周边野生动物密度相对较低,常见的野生动物中主要为一些常见的鸟类、哺乳动物,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2021年发布)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存在。该区域常见的鸟类主要有喜鹊、麻雀等;常见的哺乳动物主要有小家鼠、东北刺猬、黄鼬等。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17),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水田、其他林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道路、沟渠、设施农用地。

三、建设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鸡舍异味。鸡舍异味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采取降低饲料粗蛋白含量、添加益生菌,合理控制饲养密度,喷洒高效生物除臭剂、及时清理粪便、强化鸡舍通风的方式减少异味逸散。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厂界处浓度叠加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本项目最大养殖工况下厂界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表2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鸡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暂存于三级沉淀池进行厌氧发酵,水力停留时间不少于180d,经沉淀后的废水进入囊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置8-10天后由有机肥企业定期清掏。三级沉淀池的沉淀物同样由有机肥企业定期清掏。本项目废水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经降噪及距离衰减后,东、西、南、北四侧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昼夜间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全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鸡粪、饲料残渣、散落羽毛、病死鸡、沉淀池沉渣,其中,废包装物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鸡粪、饲料残渣、散落羽毛,日产日清,由鸡舍出粪后直接装密闭车外运有机肥生产企业;病死鸡委托无害化处置单位处置,大量疫病期间上报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由其指定单位无害化处置;沉淀池沉渣定期由有机肥企业清掏。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紫外灯管和医疗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各种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置和处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

本次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相关要求,采用解析法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针对运营期正常状况、非正常状况分别进行了讨论。其中针对非正常状况,首先根据评价区水文地质条件进行了模型概化和参数选取,然后假设了污染物在非正常状况下泄漏后的情景,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模拟预测。

(1)正常状况下,存在有污染物的项目环节需进行防渗设计,进行防渗设计后,本项目主要地下水污染源能得到有效控制,废水、废液无渗漏的途径及通道,各环节按照设计参数运行,废水、废液不外排,从而使潜在污染物从源头上得到控制。即使有少量污染物泄漏,也很难通过防渗层渗入潜水含水层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在正常状况下难以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2)在设定巡查周期、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后,本项目非正常状况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对设施设备及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修复,截断污染地下水环境的通道,能使此状况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

(1)正常状况下,存在有污染物的项目环节均已进行防渗设计,无污染土壤环境的途径及通道。因此,在正常状况下垂直入渗难以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2)在设定巡查周期、对存在有污染物的项目环节进行防渗设计后,本项目非正常状况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对防渗设计失效处进行修复,截断污染土壤环境的通道,能使此状况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生态

本项目为已建项目,不新增占地,不会对区域内的植物和植物多样性产生新的不利影响。项目位于牛家牌镇域内,周边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内常见的野生动物和鸟类经常栖息或繁殖于人类居住的环境中,对周边人类景观已经产生一定的适应性,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野生动物和鸟类产生新的不利影响。

8环境风险

场区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风险来源主要为戊二醛、柴油泄漏以及柴油泄漏引起火灾事故。在采取本环评报告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土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规划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后由有机肥企业清掏,不外排,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地下水、土壤防渗分区布局及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公众意见。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联系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天津卓冠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6@qq.com

(二)环评单位

编制单位:天津华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393042650@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和团体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公示单位:天津卓冠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附件1: 天津卓冠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稿.pdf 5.5 MB , 下载次数 1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18.3 K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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