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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华兴木制品厂木制品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沭阳县华兴木制品厂木制品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木制品加工、销售项目
建设单位:沭阳县华兴木制品厂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华冲镇经堂村
建设内容:生产包装板30000m3/a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宝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1沭阳县华兴木制品厂验收报告.pdf 2.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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