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6-04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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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在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凤岗段196号505室(北纬22°41'53.59";东经114°10'35.92")进行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主要从事钟表配件的加工生产,年产量为1.5吨;设有员工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2)建设过程情况

建设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排污登记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900MA7EM6J0XA001X,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卓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建成后进行调试,并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 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81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项目所在地位于东莞市凤岗雁田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项目员工一般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凤岗雁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

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废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 废气

项目不设员工食堂,故无厨房油烟产生和排放。

项目喷漆、烘烤过程中会有一定量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项目喷漆、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是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振动噪音、车间通风设备及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声源强度在65~90dB(A)之间。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厂房外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①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防震、隔声、消声措施

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②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同时选择距离项目附近敏感点最远的位置;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严禁中午12:00~14:00使用高噪声设备,夜间不运行,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 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中纸张、塑料、金属、饮料包装瓶、玻璃瓶类包装废物多,可回收利用性强,应加强这部分固废的分类收集工作。堆放场所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活性炭吸附装置工作量达到饱和后需要更换活性炭,更换次数为3个月更换1次,更换后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活性炭,每次更换量约为0.2t,则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为0.4t/a、废漆渣0.01/a、废抹布0.01/a。所有危废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编号:QFHJ 2*开通会员可解锁*),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喷漆工序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经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漆渣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经上述处理后,固体废物不外排,故不需要进行监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固体废物的妥善存贮,污染因子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二)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对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三)后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主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建设单位(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监测单位(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东莞市卓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验收小组签到表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建设单位

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环保公司

东莞市卓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时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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