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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I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 , 现将双河市博通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连续缠绕工艺夹砂玻璃钢管道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双河市博通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连续缠绕工艺夹砂玻璃钢管道生产项目
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楚工业园区边民互市产业园1#厂房
建设单位:双河市博通管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租赁园区厂房1座,地上1层,总占地面积4074.51m2,设有1套石英砂储存及输送系统、1套树脂供料及输送系统、1条连续缠绕工艺夹砂玻璃钢管道生产线。年产1万吨连续缠绕工艺夹砂玻璃钢管道。
联系人:谭磊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22310067 @qq.com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双河市博通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连续缠绕工艺夹砂玻璃钢管道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pdf 9.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博通管业验收意见.pdf 3.6 MB , 下载次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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