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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项目设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松新材料技术(芜湖)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绿色循环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改性工程塑料绿色循环项目
单位地点: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凤栖路8号
建设单位:本松新材料技术(芜湖)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租赁芜湖创塑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内闲置区域建筑面积1000m2,建设“改性工程塑料绿色循环项目”,购置生产设施配套环保设施,利用本公司阳光大道13-1号厂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作为原料,年产改性工程塑料粒子1250吨。
附件1: 本松验收监测报告.pdf 14.1 MB , 下载次数 1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2.2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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