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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对新增冷拉伸膜生产项目竣工及调试日期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武汉博达鸿盛塑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增冷拉伸膜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二路9号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9 7134 5607
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调试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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