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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金湘竹业发展有限公司楠竹加工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绥宁县金湘竹业发展有限公司楠竹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从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绥宁县金湘竹业发展有限公司楠竹加工厂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绥宁县金湘竹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邵阳市绥宁县麻塘苗族瑶族乡江抱村一组
5、项目简介:绥宁县金湘竹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邵阳市绥宁县麻塘苗族瑶族乡江抱村一组建设楠竹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956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成品车间、烘烤车间、下料车间、拉丝车间、制棒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3、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评价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及程度。
5、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6、对相关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7、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方式及内容
建设单位已委托湖南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保证项目的建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需要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吸纳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
1、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
2、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直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可将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拍照或扫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电子邮箱。
3、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盖章)。
四、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建设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绥宁县金湘竹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绥宁县麻塘苗族瑶族乡江抱村一组 邮编:422600
联系人:兰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9号兰卡威国际2602 邮编:410205
联系人:屈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307350881@qq.com
绥宁县金湘竹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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