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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务院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纳米钛酸钡产业化项目(稀土工业园厂区)(100t/a钛酸钡-液相法高端产品)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龙岩)稀土工业园区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表,验收组意见及签到表。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公示稿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纳米钛酸钡产业化项目(稀土工业园厂区)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5.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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