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宝芳砖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9
发布于
云南德宏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瑞丽市宝芳砖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瑞丽市宝芳砖厂建设项目

地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勐秀乡南京里村公所岗雷村7号

建设单位:瑞丽市宝芳页岩砖有限公司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勐秀乡南京里村公所岗雷村7号,总占地面积20022.3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生产6000万块页岩砖、8000万块多孔砖生产线,主要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环保及其他配套生产、生活设施。总投资5203万元 ,环保投资220.04万元。

2020年,瑞丽市宝芳页岩砖有限公司为满足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提出在拆除瑞丽市宝星页岩砖厂的基础上进行重新规划建设瑞丽市宝芳年产1.6亿块新型多孔砖厂建设项目,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并满足市场对建筑用砖的需要。瑞丽市宝芳年产1.6亿块新型多孔砖厂建设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投资备案证(瑞行审备案〔2020〕107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获得了瑞丽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瑞丽市宝芳年产1.6亿块新型多孔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瑞行审环评〔2020〕33号)。瑞丽市宝芳年产1.6亿块新型多孔砖厂建设项目环评总投资4703万元,项目占地4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9802m2:主要生产车间12000m2,办公生活用房2700m2,成品仓库5102m2;新建2条多孔砖生产线,配置原材料处理、成型设备和环保处理设备等相关设施,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场地、景观绿化等公用辅助设施。该项目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完成,由于疫情影响,员工不足,无法生产运营,未进行验收工作。

由于市场对页岩砖需求较大,对多孔砖需求日渐减少,为了适应市场需求,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瑞丽市宝芳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改建项目”,该生产线年产量为6000万块,利用厂区原有的1条多孔砖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经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次工程内容不新增生产设备,仅通过调节双极真空挤砖机和自动切坯机,可选择生产尺寸不同、孔隙率不同的多孔砖或页岩砖,项目建设完成后页岩砖生产线每年生产6000万块页岩砖,技改后全厂2条生产线每年共生产6000万块页岩砖和8000万块多孔砖。项目在现有场地内新增1栋原料仓库及1栋成品仓库。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的投资备案证,备案号:2406-53*开通会员可解锁*-661894。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瑞丽市宝芳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瑞行审环评【2024】10号。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原料车间设高空喷淋装置降尘;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德宏州昶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按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发生改变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①雨污分流系统

项目内实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内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直接排入沟渠。

②化粪池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生产废水

车辆清洗用水,在容积28.8m3的车辆清洗池内循环使用。项目采用双碱法湿式脱硫设施处理隧道窑废气中的烟尘、SO2和氟化物,产生的双碱法湿式脱硫设施废水通过65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①汽车卸料起尘:项目在卸料时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进行抑尘,抑尘效率可达70%以上;且原料在吸附水分后,增加了其自身重量,经重力沉降比例较大,多沉降于项目厂区。

②场内运输产生的粉尘:项目汽车动力起尘主要来源于原料运输车辆,为了减小车辆运输扬尘的产生,在项目内采取限速行驶、对运输路径进行清洁并进行洒水降尘措施,项目区域设置围墙。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抑尘70%。

③原料破碎筛分粉尘:项目页岩砖生产线存在原料破碎工艺,车间为半封闭型,在顶部加设顶盖,三面设置挡墙,只留一面进行原料输送,设置高空喷淋设施,定期喷淋洒水抑尘。原料破碎筛分粉尘处理措施为“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措施,即在破碎工序设置布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管道引向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器去除效率在99%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出。

④原料输送、投料、混合等工艺粉尘:原料在运输、混合、投料、皮带输送等工序中会产生工艺粉尘,原料投料、混合、给料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车间为半封闭型,转运输送皮带均进行密闭处理,对产生的粉尘抑制效率可达80%。

⑤成品出窑、外销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成品出窑后送至成品仓库外销,成品砖仅表面少量颗粒在装卸及堆存过程中可能产生无组织排放,这部分的无组织粉尘的量非常少。

⑥页岩砖烧制废气:隧道窑烧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氟化物等,设置1套双碱法湿式脱硫设施+1根30m高、直径为1m的排气筒(DA001)。

⑦汽车尾气:项目设置地上停车位30个,其中小车停车位为10个,大车停车位为20个。项目运行时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进出入时,会产生的少量尾气,其中包含CO、HC化合物、NOX等污染物,项目运输车辆较少,加之项目区周围地势开阔,布设绿化,通过自然扩散、稀释,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⑧化粪池和垃圾收集设施废气:产生量较少,属于易被环境空气稀释扩散废气,经大气自然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三)噪声

①合理布置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建筑物隔挡;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维修

②夜间不进行生产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区设置封闭式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职工人员定期运至附近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2)不合格的烧结砖、废泥条、边角

项目不合格的烧结砖、废泥条、边角返回搅拌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3)烟气处理沉淀池收集的沉渣

项目隧道窑产生的废气采用双碱法湿式脱硫设施进行处理,项目炉窑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再经沉淀池处理后会产生沉渣,沉渣经统一收集后全部作为制砖原料回用。

(4)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

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由工作人员及时清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车辆清洗池沉渣

本项目车辆清洗池产生的沉渣统一收集后全部作为制砖原料回用于生产。

(6)机械保养维护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机械维护保养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7-08;废油桶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533102-2025-004-L),并按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设施。

2、 排污许可证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33102MA6K7T3106001X)。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受瑞丽市宝芳页岩砖有限公司的委托,云南泰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具体监测情况小结如下:

(一)废气

根据项目监测结果,项目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检测值0.478mg/m3,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3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周界外 20m 处浓度限值,即限值 0.5mg/m3 要求。

(1)脱硫塔排放口(DA001)

根据监测结果,脱硫塔排放口(DA001),氟化物最大检测值0.52mg/m3,颗粒物最大检测值18.5mg/m3,二氧化硫最大检测值22mg/m3,氮氧化物最大检测值42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颗粒物限值30mg/m3、氟化物限值3mg/m3、二氧化硫限值300mg/m3、氮氧化物限值200mg/m3要求。

(2)布袋除尘器排放口(编号DA002)

根据监测结果,布袋除尘器排放口(编号DA002),颗粒物最大检测值14.7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颗粒物限值30mg/m3

(二)废水

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进行处理进入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双碱法湿式脱硫设施废水经1个容积为650m3的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双碱法湿式脱硫设施。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池。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为生产噪声。根据项目监测结果,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可达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 ,夜间≤50dB(A) ,项目南厂界噪声可达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100%。

(五)危险废物

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间为单独的封闭的房间,做到“防风、防雨、防晒、 防渗漏 ”,并挂相关标识,设置裙角,进行地面防渗;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德宏州绿韵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瑞丽市宝芳砖厂建设项目自立项到竣工运行的全过程,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环保管理工作,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设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环保管理措施得当,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六、验收结论

瑞丽市宝芳砖厂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如实查验、监测、记载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公开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等相关信息,委托德宏胤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等方式逐一进行检查后,认为:瑞丽市宝芳砖厂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任何情形,同意宝芳砖厂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结论为:合格。

七、后续措施及要求

(1)定期使用吸污车清理化粪池,避免化粪池污水溢出。

(2)严格管理,定期维护和检修生产设备,避免设备故障造成污染物排放。

(3)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应对生活污水排口进行检测,检测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4)定期清理沉淀池,确保良好的沉淀效果。

(5)加强雨污分流,应加强雨水的收集与储存,以回用于生产。

(6)合理规划生产时段,避免噪声影响周边住户。

(7)晴天应定时喷淋降尘。

(8)定期更新应急预案(每三年更新一次)。

(9)对新入职的人员进行培训,考察合格后再上岗,避免操作不当造成噪声过大,影响周边住户。

(10)特殊情况夜间需要生产时应提前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进行报备并公示。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云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2.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瑞丽市宝芳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pdf 2.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pdf 1.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5.排污许可证.pdf 621.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4: 1.瑞丽市宝芳砖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doc 6.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5: 6.危险废物处理协议.pdf 3.7 M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

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