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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和田地区于田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于田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于田县住建局
建设内容:本次热源改造工程主要针对集中供热锅炉房改造,由于于田县城集中供热锅炉房主要为3#锅炉房,本次改造主要针对3#锅炉房进行改造,在3#锅炉房厂区内新建2×29MW天然气锅炉房一座。为了充分发挥锅炉房的供热能力,减少分散热源,拟在一高、五小及田园小区新建换热站3座,同时配套一级供热管网,改造二级供热管网,以及铺设现状锅炉房专用天然气管道。现有锅炉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竣工投产,并配套更换水处理、循环水泵等附属设备设施。
联系人:马工
邮箱:1518735556@qq.com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和田地区于田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建设项目.docx 13.0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和田地区于田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建设项目.doc 40.6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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