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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就该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北镇市羊肠河(沈屯村-东甸子村段)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
建设单位:北镇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概况:新建护岸共计5处,长度2.33km,新建固滨笼墙式护岸1.282km(3处),其中:干流防护 1.012km(2处),白厂门河支流防护0.27km;新建采砂坑险工防护1.048km(2处),全部位于干流右岸。拆除重建跨河过水路面1座。
项目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公众反馈方式: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反馈。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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