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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和兴塑胶原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和兴塑胶原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和兴塑胶原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兴一路11号之一1栋3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和兴塑胶原料有限公司
公示的内容:东莞和兴塑胶原料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山蕉窝路 4 号 101 室。(东经:114°6′3.750″,北纬:22°55′44.534″)。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89967J。项目投资13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911.5m2,主要从事改性塑胶粒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改性塑胶粒500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2]9770号)。
竣工日期:项目二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第一次调试
调试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联系人:蔡才兴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或电话反馈
附件1: 东莞和兴塑胶原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pdf 1.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废气处理设施.pdf 671.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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