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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开通会员可解锁*)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保证贵溪市众安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磷铜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9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在验收公示期间,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司。
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陈电红
通讯地址:江西省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铜拆解园派出所东南500米)
附件1: 验收报告--贵溪市众安铜业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磷铜球项目(一期).pdf 11.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贵溪市众安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磷铜球项目(一期).pdf 1.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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