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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巴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广州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巴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纺织品涂料5000吨和有机硅橡胶1500吨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巴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小洞工业区合和大道以北、经十二路以西,建设单位拟投资18500万元实施佛山市巴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纺织品涂料5000吨和有机硅橡胶1500吨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其中环保投资预计为720万元,计划年产水性纺织品涂料5000吨、有机硅橡胶1500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6724.99m2,总建筑面积18705.34m2,包括1栋3层的工业厂房,1栋1层高的化学品仓库,1栋2层高的成品仓库、1栋3~4层高的综合楼和1栋1层高的门卫室。项目定员为80人,均在厂内食宿,每天1班制,水性纺织品涂料每班工作8小时,有机硅橡胶合成工段每班工作12小时,其他工段每班工作8小时,实验室每班工作12小时,年工作300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2)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佛山市巴图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2)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佛山市巴图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小洞工业区合和大道以北、经十二路以西
联系人:彭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285092232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佛山市巴图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佛山市巴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纺织品涂料5000吨和有机硅橡胶1500吨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18.1 MB , 下载次数 2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18.4 KB , 下载次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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