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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兴宁市信达尼龙塑胶加工厂年产尼龙颗粒1200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兴宁市信达尼龙塑胶加工厂年产尼龙颗粒1200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凉伞村上坑1号厂房,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一)建设单位:兴宁市信达尼龙塑胶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和面访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附件1: 1、(公示版)兴宁市信达尼龙塑胶加工厂年产尼龙颗粒1200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8.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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