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广东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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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将“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开,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清远市太平镇龙湾村龙湾工业区(中心经纬度:112°53'16.687"E,23°42'26.112"N)。

项目概况: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的公司,用地面积40171.62 m2,建筑面积15244m2。鉴于实际经营情况变动,在危险废物总处理处置量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1)在现有退锡废液/锡泥处理线处理工艺、生产设备、处理规模不发生改变的基础上,仅增加危废处理类别HW17中的336-059-17,处理规模保持10000吨/年不变;(2)在现有处理工艺、生产设备不发生改变的基础上,酸性含铜蚀刻液和碱性含铜蚀刻液均由原10000吨/年调减到7000吨/年,调整后含铜废液处理线处理规模为14000吨/年(调减量为6000吨/年);(3)酸碱废液处理线拟取消处理其他废物(HW49)500吨/年,将废酸(HW34)由原2000吨/年增至6000吨/年,废碱(HW35)由原200吨/年增至2700吨/年,表面处理废物(HW17)保持3000吨/年不变,调整后酸碱废液处理系统处理规模由原5700吨/年调整至117000吨/年(调增量为6000吨/年);(4)为优化废气处理系统,方便系统管理,对本次建设的酸碱废液处理系统废气治理措施、走向进行调整,废气依托现有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不再单独设置独立的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气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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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清远市太平镇龙湾村龙湾工业区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长德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4号5楼503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启动环评工作,收集分析工程、自然环境等资料;公众参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报告书评审;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①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与筛选,核算污染源源强;②预测和评估建设及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③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④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下载见附件。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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