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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沼气发电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山东省莱芜高新区长江大街89号
建设单位: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 173.6 KB , 下载次数 1
附件2: 泰禾生化沼气发电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公示.pdf 13.0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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