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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泸州临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泸州临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泸州鹏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金属表面着装喷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改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泸县城西工业园区金鹏路
建设单位:泸州鹏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50m2,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改造,其中一期新建金属表面着装喷漆生产线1条,购置全自动喷漆机床、空压机等设备,完善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在原有的年产13000吨冷轧钢结构产品的基础上新增喷漆生产线,不改变原有产能。二期购置抛丸机等设备并完善相关环保设施的建设,在喷漆生产线及基础上增加抛丸工序。本次验收仅针对项目一期建设内容。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曾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1.泸州鹏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金属表面着装喷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pdf 757.0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05.9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5.验收意见.pdf 327.6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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