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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大连永达苏利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和中试车间(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签到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灯塔路109号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年产20t加替沙星、50t盐酸莫西沙星及其中间体、2t巴洛沙星、5t那格列奈、15t培哚普利叔丁胺盐及其中间体、1t帝诺沙韦、1t尿素-C13、500kgSLZY157及其中间体、20t S-N-BOC-3-羟基哌啶、10t三环烷基并脱氢萘、5t 6-甲基嘧啶二酮、5t 2-烷基-4-羟基嘧啶、5t吡唑基乙酰基吡啶及医药中间体。
建设内容:7栋甲类生产车间、7栋甲类仓库、3栋丙类仓库、1栋丁类仓库、1栋危废暂存库、1座原料罐区、4栋辅助用房,以及办公楼、分析楼、综合楼、区域抗爆控制室、机修车间、公用工程用房、污水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配套公辅工程及综合管廊等。
验收范围:大连永达苏利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和中试车间(一期)项目的实际生产建设内容、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7栋甲类生产车间、7栋甲类仓库、3栋丙类仓库、1栋丁类仓库、1栋危废暂存库、1座原料罐区、4栋辅助用房,以及办公楼、分析楼、综合楼、区域抗爆控制室、机修车间、公用工程用房、污水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配套公辅工程及综合管廊等。因废液焚烧区尚未建设,不在本次自主验收范围内,若后续建成投入使用,将另行组织验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茅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59****0826,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4:51
附件1: (已压缩)1.大连永达苏利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和中试车间(一期)项目验收报告-评审会后修改 - 公示版本_纯图版.pdf 16.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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