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一期)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5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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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厚街镇组织召开了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湖景大道2号(地理坐标:东经113°41'19.272",北纬22°55'51.801"),项目主要从事锂电池研发测试、打胶枪及打油枪的可靠性能测试以及金属/塑胶工程样板研发活动,研发新型锂电池100000个、工程样板22万件(其中金属工程样板10万件、塑胶工程样板12万件)。

(二)环评审批情况

表1-1建设单位历年环保手续一览表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审批时间、审批文号

验收时间验收文号

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年生产加工电动牙刷、洗牙机、洗耳机和洗鼻机约352万件、电子配件、小家电和各类玩具约1700万件、太阳能灯约300吨。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东环建(厚)〔2014〕262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东环建(厚)〔2014〕359号

申请转型经营模式,停止原审批通过的生产经营活动,取消原有排污许可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东环建(厚)〔2018〕9号

/

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年加工生产新型锂电池50个;取消电动牙刷、洗牙机、洗耳机和洗鼻机、电子配件、小家电和各类玩具、太阳能灯的加工生产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东环建〔2020〕3142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自主验收

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年研发新型锂电池50个,新增金属工程样板6万件、塑胶工程样板4万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东环建〔2021〕3105号

尚未建成

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研发新型锂电池100000个、工程样板22万件(其中金属工程样板10万件、塑胶工程样板12万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东环建〔2024〕861号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该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目前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本次申请项目(一期)验收

(三)投资情况

本次项目总投资额为1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0.86%。

(四)验收范围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该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目前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现申请项目(一期)验收,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正极粉料烤箱1台、正极搅拌机1台、PVDF搅拌机1台、负极粉料烤箱1个、负极搅拌机1台、CMC搅拌机1台、正极涂布机1台、负极涂布机1台、正极辊压机1台、辊槽机1台、负极辊压机1台、正极分切机1台、负极分切机1台、正极极耳焊接机1台、负极极耳焊接机1台、半自动卷绕机1台、揉平机1台、底部焊接机1台、点底焊接机1台、滚槽机1台、激光焊接机1台、真空烤箱1台、注液机1台、盖帽焊接机1台、封口机1台、化成机1台、分容柜1台、容量测试机1台、OCV测试机1台、内阻测试机1台、CID检测机1台、同步热分析仪1台、全自动比表面积于孔隙度分析仪1台、高性能全自动压汞仪1台、喷码机1台、去离子水制备仪1台、空压机1台、数控加工中心12台、水线割2台、中走丝切割机1台、慢走丝切割机4台、电火花机床2台、数控五轴机床3台、数控车铣复合机床3台、数控磨床3台、小孔放电机1台、万能磨刀机2台、工具磨床1台、小孔放电机1台、数控车床1台、磨床1台、锯床1台、三坐标测量仪1台、激光粒度仪1台、电化学工作站1台、接触角测量仪1台、振实密度仪1台、场发射扫描电镜1台、冷冻离子研磨仪1台、冰箱1台、万能磨刀机2台、钻头研磨机1台、搅拌机2台、3D打印机6台、后固化设备1台、喷砂机3台、酒精清洗作业间1个、喷漆作业间1个。项目建成后,年产工程样板10万件,其中金属工程样板4万件、塑胶工程样板9万件、研发新型锂电池50个/年。。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动,现场情况与环评审批内容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清洗废水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NMP冷凝回收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去离子水制备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回用于厂区绿化。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液、封口、正极涂布、极片烘烤工序废气、3D打印(塑胶工程样板)、固化、酒精清洗、喷漆工序废气、激光焊接工序废气、喷砂工序废气、3D打印(金属工程样板)工序废气、投料工序废气、喷码工序废气。

投料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配套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要求。

3D打印(金属工程样板)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3D打印机配套的过滤设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烟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要求。

喷砂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喷砂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要求。

投料工序(锂电池)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要求;

正极涂布、极片烘烤工序产生的NMHC经“NMP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与注液、封口工序产生的NMHC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高空排放,正极涂布、极片烘烤工序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锂电池)。

3D打印(塑胶工程样板)、固化工序产生的NMHC经收集后与酒精清洗、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同时管控NMHC和TVOC)一并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3D打印(塑胶工程样板)、固化工序、酒精清洗、喷漆工序产生的NMHC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同时管控NMHC和TVOC),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应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印刷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激光焊接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尽可能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激光焊接烟尘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生产设备。

项目设备均置于隔声性能良好的厂房内,并对生产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加强设备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中转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3)中转物:厂区内车间贮存点进行贮存以及运输过程需按照危险废物要求执行;定期交由生产商回收用于原始用途。

(4)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交东莞市鹏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①注液、封口、正极涂布、极片烘烤工序废气(DA001排气筒)

根据监测报告,NMHC有组织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锂电池)。

②3D打印(塑胶工程样板)、固化、酒精清洗、喷漆工序废气(DA002排气筒)

根据监测报告,NMHC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TVOC有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③厂界无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厂界外总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NMHC无组织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要求。

④生产车间门外1米处无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新增的VOCs排放量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调配;该项目职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根据我国当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建设项目水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小组同意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一期)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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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验收意见.pdf 2.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检测报告-东莞厚街科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pdf 14.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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