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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扬天高新材料(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束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扬天高新材料(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扬天高新材料(佛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村大炮地工业区6号厂房
建设内容:项目建筑面积为51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年生产塑料消泡剂150t/a,填充母粒100t/a,色母粒125t/a。
调试结束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刘锦朝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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