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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潍坊亚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潍坊亚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昌乐县五图街道辛安街193号
建设单位:潍坊亚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本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20人,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生产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间7200h。环评中原计划新建的2#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室等建筑物本次一期工程暂未建设,办公室、原料仓库等均依托1#生产车间内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9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50平方米。一期工程实际建设了混料机、吹膜机、印刷机、制袋机等生产设备共计83台(套)(包括利旧部分),一期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65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塑料袋1200吨、保鲜罩450吨)(单面厚度大于0.025mm)。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曹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验收意见.doc 2.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潍坊亚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验收报告 - 刻盘版.pdf 20.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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