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拜城县2025年哈拉苏河大桥新建项目报告书
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
建设单位:拜城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内容:总投资 3690.94 万元(环保投资 246.5 万元),工期 6 个月,无新增定员,占地 10.24hm²(永久 4.71hm²、临时 5.53hm²)。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 2km,设 307m 哈拉苏河大桥 1 座、涵洞 5 道,配交通标志、护栏等设施。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施工生产生活区、弃土场等临时工程,落实扬尘控制、废水回用、固废分类处置及生态修复等环保措施。
环评单位: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附件1: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2025年哈拉苏河大桥新建项目.docx 3.7 M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