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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安庆市孛普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岳西县菖蒲镇有色金属来料加工项目”现场组织召开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人员一致同意“岳西县菖蒲镇有色金属来料加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安庆市孛普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岳西县菖蒲镇有色金属来料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自主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岳西县菖蒲镇有色金属来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安庆市孛普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组意见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1-岳西孛普验收报告.docx 358.8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孛普验收意见+签到表.doc 700.8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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