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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富顺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水资源利用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富顺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水资源利用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自贡市富顺县邓井关街道平澜村 建设单位:富顺县兴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1)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3万m3/d,主要采用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工艺(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新建配套污水提升泵站2座,设计规模1140m3/h;新建污水收集管道3.2km。(2)新建再生水厂1座及配套设施,设计规模3万m3/d,采用臭氧消毒+活性炭脱色、除臭;新建再生水管道10.7km,管径DN600~DN800,沿线再生水支管道47m,设置取水阀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富顺县沱江流域生态整治—三期(水资源利用中心)验收报告表.pdf 17.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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