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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华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备、涂装设备制造及笔电配件、汽配件喷涂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环保设备、涂装设备制造及笔电配件、汽配件喷涂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重庆华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科技三路302号附24号1-3
建设内容:购置在线往复涂装线1条等生产设备及辅助配套设施,新建1条喷漆生产线,建成后年喷涂笔记本配件150万件,汽车内饰配件150万件。环保设备、涂装设备生产线、皮带式涂装线未建设。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华旭达-专家意见.pdf 475.1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华旭达-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571.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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