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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市桂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浩文轩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浩文轩电动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C区经9路11-3号
建设单位:重庆浩文轩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重庆浩文轩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投资20000万元建设“浩文轩电动车零部件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购置重庆市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块(C-11-3地块)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6680㎡(约25亩),建筑面积15335.94㎡。项目修建1#车间、综合楼、门卫,建设6条摩托车电动车配件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生产80万套摩托车、电动车零部件。重庆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重庆浩文轩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委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浩文轩电动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手续(附件1)。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实行两班制(08:00~22:00),每班8h,年生产300天,设食堂和宿舍。企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00111MABXHG3Q5T001Q)。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252845445@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1浩文轩竣工验收.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附件5 浩文轩签到表.pdf 122.3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附件6 浩文轩专家意见.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4: 附件3 验收检测报告.pdf 9.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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