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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南路62号2栋3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57′57.818″,北纬22°54′37.603″)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玻璃盖板、玻璃显示屏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玻璃盖板50万片,玻璃显示屏150万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5年08委托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5〕2735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个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CNC成型用水:项目CNC成型加工过程中会添加少量的冷却液(切削液与自来水的混合液),起到润滑、冷却、保护的作用,由于CNC成型工序对水质要求不高,项目CNC成型用水为普通自来水,项目CNC成型用水经配套CNC循环水槽收集后再经定期过滤捞渣后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过滤过程产生的浓液作为废切削液进行转移,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钢化工序冷却用水:项目钢化炉配套冷却水塔对设备进行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用水仅在设备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平磨废水:项目平磨过程中会添加磨粉和自来水对工件进行加工,使其表面光亮。由于磨粉工序对水质要求不高,磨粉用水为普通自来水。项目磨粉用水经平磨机配套的循环水桶沉淀并定期捞渣后可循环使用,由于平磨用水循环一段时间后,污染物浓度会增高,故需要定期更换,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
扫光废水:项目扫光过程中会添加抛光粉和自来水对工件进行加工,使其表面光亮。由于扫光工序对水质要求不高,扫光用水为普通自来水。项目扫光用水经扫光机配套的循环水桶沉淀并定期捞渣后可循环使用,由于扫光用水循环一段时间后,污染物浓度会增高,故需要定期更换,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
清洗废水:项目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
纯水制备浓水: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属于清净下水,污染物浓度较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激光打标工序:项目使用激光机进行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烟尘,以颗粒物计,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激光打标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丝印、烘烤工序:项目将丝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CNC成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定期更换废液;钢化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平磨废水、扫光废水、清洗废水经统一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激光打标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使用激光机进行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烟尘,以颗粒物计,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丝印、烘烤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将丝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项目丝印、烘烤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总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7~5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东莞市鹏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广州市初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签字 |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
| 监测单位 |
广州市初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员 |
|||
| 设计单位 |
东莞市鹏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
| 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
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 |
编写人 |
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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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验收报告.pdf 6.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凯润丰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验收意见.pdf 256.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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