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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晶鑫制衣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晶鑫制衣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司马村工业二路3号。项目分期建设,一期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7700.12m2,建筑面积16162.45m2。项目主要从事模杯、自用模具(铝模具、代木模具、吸塑模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模杯400万对、自用模具(铝模具7200个、代木模具1500个、吸塑模具4500个)。
建设单位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信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晶鑫制衣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581号),且项目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900MADXJRHR78001Z)。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晶鑫制衣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恺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司马村工业二路3号;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1废水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期间由于废水中有机污染物的分解会产生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规模较小,污泥的脱水采取压滤机进行快速脱水,并及时清运,以避免污泥堆放过程中的少量弥散恶臭气体。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再加上大气扩散作用,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的要求。
1.2机制加工(金属类):
项目机制加工过程使用磨床等设备进行加工过程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金属粉尘产生量极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1.3机制加工(非金属类):
项目机制加工过程使用CNC机床等设备进行加工过程会产生少量代木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粉尘产生量极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1.4焊接工序:
项目使用碰焊机、氩弧焊等设备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产生少量的焊接颗粒物,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1.5吸塑、覆膜、贴合、定型、模具清洗、喷胶工序:
吸塑工序:项目生产吸塑模具时需要PVC片材在吸塑机内被加热转化为熔融状态时,会有少量废气会挥发出来,全部以非甲烷总烃计;吸塑过程还有臭气产生,以臭气浓度表征。
覆膜工序:项目生产时需要薄膜在覆膜机内加热贴合,加热转化为熔融状态时,会有少量废气会挥发出来,全部以非甲烷总烃计;覆膜过程还有臭气产生,以臭气浓度表征。
定型工序:项目PU海绵、涤纶布料(主要由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混合而成)在定型过程中需要加热,因此会有少量废气会挥发出来,全部以非甲烷总烃计;定型过程还有臭气产生,以臭气浓度表征。
贴合、喷胶、模具清洗工序:项目贴合、喷胶、模具清洗过程中,由于热熔胶、清洗剂的使用,会挥发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NMHC、总VOCs表征。此外,项目喷胶工序也会产生颗粒物。
项目吸塑、覆膜、贴合、定型、模具清洗、喷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喷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和贴合、定型、模具清洗、喷胶、吸塑、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少量未被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喷胶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源
2.1雨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2.3设备冷却水
项目设备生产过程中会用到少量冷却水,该冷却水无需添加任何药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4水切割补充水
水切割用水为普通自来水,不需要添加任何药剂,在循环过程会由于蒸发等因素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水,水切割对水质要求不高,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定期捞渣。
2.5生产用水及废水
水帘柜废水:项目喷胶工序水帘柜用水使用一段时间后需由于水中污染物浓度过高需将其全部更换,项目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
空压机空气压缩水:项目空压机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空气压缩水,主要成分为水、空气中的颗粒物等物质,由于空压机废水无需循环使用,通入废水处理站一并处理。
清洗废水:本项目定型工序使用后的模具以及自用铝模具加工后需要进行清洗,会产生一定量清洗废水,该类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总磷、LAS、石油类。
反冲洗废水:项目废水处理站的水处理工艺(石英砂过滤器、超滤、RO反渗透)在使用一段时间需要使用自来水进行反冲洗,会产生一定量的反冲洗废水。
项目水帘柜废水、清洗废水、空压机空气压缩水和反冲洗废水全部纳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帘柜废水、清洗废水、空压机空气压缩水和反冲洗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隔油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厌氧+好氧+二沉池+生物滤池+砂滤+保安过滤+超滤+RO处理后,回用于水帘柜、清洗工序,剩余浓水进入低温蒸馏蒸发装置进行蒸发,经蒸发后的冷凝水回用于水帘柜喷胶工序,剩余蒸发浓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空压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
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已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原料库,利用树林及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已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
③加强管理制度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墨盒、不含油金属碎屑、捞渣、代木碎屑、模杯边角料、次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空压机油桶、废润滑油桶、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切削液碎屑、废原料桶、废抹布、废胶、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滤料、蒸发浓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
建设单位:东莞市晶鑫制衣有限公司
附件1: 晶鑫制衣公示资料(删除涉密版).zip 471.3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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