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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
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办公产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乐从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1)吹膜、挤出打孔工序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8m高排气筒FQ-20299高空排放。
(2)复合及固化、复合设备清洁有机废气经整室收集,总装、发泡及食物低温处理器产品表面清洁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52m排气筒FQ-20300高空排放。
(3)印刷、印刷设备清洁有机废气经整室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52m排气筒FQ-20301高空排放。
(4)制袋工序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过滤棉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焊接工序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液化石油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焊接工序燃烧废气于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三)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在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上安装减震垫等基础减震措施,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加强维护保养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再经厂房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要求。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薄膜、发泡废料、废塑料、电子和五金零配件次品)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外运处理
(2)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印辊、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附件1: 佛山亚俊氏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表.pdf 31.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佛山亚俊氏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验收意见.pdf 4.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佛山亚俊氏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772.3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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