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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及研发中心技术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莲路5号扩建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及研发中心技术平台项目,扩建项目一期总投资90000万元,33043.38平方米,建筑面积140671.21平方米。扩建项目一期主要从事抗原蛋白、抗体蛋白、化学发光试剂、生化诊断试剂,年生产抗原蛋白716g、抗体蛋白24000g、化学发光试剂150万人份、生化诊断试剂2800万人份。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1]972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证书编号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33869B001V。
竣工日期:相关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邵家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jon.shao@fapon.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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