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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现将醴陵市精诚机械厂阳极氧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醴陵市精诚机械厂阳极氧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醴陵市精诚机械厂建设地点:醴陵市阳三石办事处泉湖村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廖总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醴陵市精诚机械厂阳极氧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 36.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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