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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泽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塑料配件迁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泽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塑料配件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泽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冠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泽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开公司”)搬迁后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安乐村东海西路87号首层之五(项目中心位置E113°13′58.473″,N22°42′48.165″)。项目用地面积1500㎡,建筑面积1500㎡,共有员工10人,所有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天数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主要从事塑料配件的生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年生产塑料配件800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烘料废气管道直连收集,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3米排气筒(FQ-011958)有组织排放高空排放。
项目营运期间,破碎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一般原料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中山市粤宝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废液压油及废液压油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已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区分类暂存,设置防泄漏托盘及围堰;已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检修和保养。项目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取得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2000-2025-06247),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泽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27627067@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山市泽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泽开 竣工验收专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1).pdf 4.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泽开 竣工验收监测数据(废水、废气、噪声)25-1110-PW38.pdf 7.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泽开 迁建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1.pdf 17.3 MB , 下载次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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