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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现将广州龙都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鸿粤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工业园大街 9 号厂房
建设单位:广州鸿粤模具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工业园大街 9 号厂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3744.01平方米,建筑面积3218.61平方米,建成后年产家庭影音设备外壳12万件、美容仪器外壳2万件、汽车用品塑料件36万件、医疗设备外壳1万件和注塑模具200套。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鸿粤模具验收意见 - 公示.pdf 1.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广州鸿粤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版).pdf 2.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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