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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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智环研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中心城区

联系方式:梁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项目概况

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位于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本项目主要是提升中心城区(北组团)排水能力。一期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河西片区河西一区、河西二区、河西三区、河西四区、河东片区福华小区、茂东羊角片区和茂名大道(农臻馆)等,主要建设波纹管约25059m、钢筋混凝士管约 15399.5m、箱涵及明渠约1940m、球墨铸铁管约760m,建设污水提升泵及排水配套设施,河道清淤整治等工程。

本项目淤泥干化场位于茂名市三阳燃气有限公司厂界南侧,租用其场地作为临时淤泥干化及堆放场地。淤泥干化场占地面积1350m2,现状为为园地。淤泥干化场的最近敏感点为南侧8m的铁路河支渠(即本项目清淤的河道)。

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每天洒水4-5次。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淤泥干化场分区设置,将有臭味的淤泥单独堆放,采取喷洒除臭剂、洒水抑尘、苫布遮盖等措施,报相关部门备案后运至指定场所,堆放区内暂存的后期回填土方、外售石渣在其他区域分区堆放,采取洒水抑尘、苫布遮盖等措施。

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式运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不得超速,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洒落。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油料不完全燃烧而产生大量的黑烟。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挖掘机等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本项目施工人员均为本地居民或在附近居住,故无生活污水产生;基坑排水设置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用水和洒水抑尘,不外排。河道临时围堰排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至小东江;淤泥干化场溢流水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通过沟渠排入小东江。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养护、做好施工宣传等。

管道施工路段中挖方根据施工需要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堆放在基坑两侧,并尽量做到随挖随运,减少临时堆土时间,可利用的开挖土方用于回填,弃方报有关部门备案后运至指定场所。本项目清淤产生的淤泥运至淤泥干化场堆放,后续委托茂名市国民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外运至该公司厂区进行消纳利用。施工期将清淤河段内的杂树杂草清理至岸边,由自卸车清运至垃圾转运站,交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就近扔在项目附近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对淤泥干化场实施拦护措施,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采取预防保护措施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施工后期,及时实施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和临时占地在工程线范围内。加强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监管,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防止影响水生生物生境的污染事故发生。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控和管理。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在提供河道防洪能力、城市景观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项目沿线生态环境质量较好,不涉及珍稀保护动植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且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生态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项目施工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随之消除,在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执行“三同时 ”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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