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钢结构生产及空气能设备研发组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4
发布于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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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包头市强众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中能安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智能化钢结构生产及空气能设备研发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智能化钢结构生产及空气能设备研发组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开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nMSvBUvDWBDniyOD3ar0oQ?pwd=xsbx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由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本供公众索取,建设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包头市强众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凯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北部区远大路与通达路西南角路口交叉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公众可以登录此网络链接地址下载“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提交“公众意见表”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具体如下:

1、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

2、邮寄地址: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北部区远大路与通达路西南角路口交叉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来函、来电、传真均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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