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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弘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辐照交联卷材325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辐照交联卷材325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浙江弘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浙江弘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为刘胜兴,注册资本为128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开通会员可解锁*,浙江弘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弘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辐照交联卷材32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9月17日取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审查通过,文号为湖长环建[2020]192号。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租赁长兴晨阳金属门窗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厂房2500平方米,购置单螺杆挤出造粒机组、高速搅拌机、母片挤出生产线、高温定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具备年产辐照交联卷材3250吨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年产辐照交联卷材1050吨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阶段性验收。
本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购置设备,调试生产,目前生产设备未完全配置,高速搅拌机已配备3台(环评审批8台),母片挤出生产线已配备3台(环评审批6台),高温定型机已配备3台(环评审批8台),达到年产辐照交联卷材1575吨的生产规模且环保设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本次验收为项目阶段性验收。
本项目实际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5.67%。本项目职工定员18人,年工作日300天,行实行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企业排污许可管理为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30522MA2D4FA25G001Z。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其他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浙江弘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表.pdf 11.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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