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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平镇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建设运营单位:广东润恒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兴业路 601 号
建设内容:广东润恒智能绿色工厂,位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兴业路601 号,项目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约为 135299.48 ㎡。
广东润恒智能绿色工厂设有两条工艺生产线:凹版印刷和复合+胶印印刷,主要从事香烟包装,年产能为 220 万大箱。由于凹版印刷和复合生产线未建成,故本次验收范围为胶印印刷的 1 条生产线,主要从事香烟包装,年产能为 25 万大箱。首期工程年工作 280 天,三班倒,一班工作 8 小时。员工人数为 244 人。
项目联系人:陈工 1441717597@qq.com
附件1: 广东润恒智能绿色工厂项目首期工程竣工环境验收意见.pdf 8.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广东润恒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 3.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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