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等要求,山东耀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有机硅硅树脂及建筑防水剂的项目自主验收调查,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建设单位:山东耀文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山东耀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有机硅硅树脂及建筑防水剂的项目
建设地点:茌平化工产业园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1: 耀文新材料验收报告整本.pdf 11.5 M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