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我公司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根永(东莞)制版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根永(东莞)制版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根永(东莞)制版材料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黄洞岭南路68号1号楼403室建设(东经114°9′46.483″,北纬22°45′4.862″)。项目占地面积为562.1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62.15平方米;设计产能为丝印网版18000张/年,实际产能为丝印网版18000张/年。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2239号。
竣工日期:相关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何小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根永(东莞)制版材料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根永调试公示.pdf 823.9 K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