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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安徽泰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台热熔道路划线机及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0台热熔道路划线机及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泰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白云村
项目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人:杨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安徽泰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台热熔道路划线机及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pdf 596.7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安徽泰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 台热熔道路划线机及配件项目验收报告表.pdf 16.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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